2021 年 05 月 11 日
理赔保障协议说明书
泰康【2024】1120568254号
甲方:张自翔 (被保人称甲方)
乙方: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方称乙方)
为使甲方在运送过程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用预约(协议)方式以承保,特订立以下保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备案信息核实;甲方将资金(150,000.00)小写,使用包裹方式运送,于 (江苏省连云港东海县牛山街道海陵东路99号水晶麦都东北门)车辆对接,乙方 接收工作人员信息(王海波,对接方式微信联系)
一、保险责任;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使用货运车运送的方式进行将包裹运送对接给乙方接收人,此协议生效(退回无效)。
二.包装要求;以礼品盒或不裸现金的纸箱包装((需提供照片证明),但包装不做强制要求,只需保密。
三、承保方式和赔偿支付;在规定要求内,运输途中所有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车祸、盗窃、丢失、火灾)等由乙方全额赔付。
四、运费;中途运输一切费用,先有甲方支付,支付后账单对接乙方核实报销。
五、此理赔保障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